一、职能:
1、研究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,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、规章并监督实施。
2、研究拟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,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,组织、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,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。
3、培育、完善和发展旅游市场,研究拟定我县发展国内旅游的措施并指导实施;
4、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和行业规划工作,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,负责全县旅游区(点)质量等级评定以及旅游度假区行业归口管理的有关工作;负责组织、指导旅游统计工作。
5、组织实施国家、省、市确定的各类旅游区(点)、度假区及旅游住宿、旅行社、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,审核报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、经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;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;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星级标准和星级申报工作;指导规范全县旅游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6、监督、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,受理旅游者投诉,组织指导执法检查,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,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。
7、指导旅游教育、培训工作,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,指导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;联系和指导旅游协会工作。
8、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的行风建设。
9、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联系方式
地址:平江天岳经济开发区
邮编:414500
电话:0730-6286999
三、相关站点
平江旅游网
平江县旅游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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